今天是

新余市实验中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12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深化法制教育,加强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2020年6月27日下午,我校邀请了新余市法院游剑云法官走进校园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为我校全体学生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法律知识讲座。

 

    

 

       新余市法院的游剑云法官通过例举具体、典型的案例,以提问的方式为学生分析、讲解了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时间发生在两年前,事件发生在新余市。

       第一次,2018年被告人小王(刚满14岁)和小廖等人在新余市白竹路遇被害人小李经过,想殴打小李。电话联系小傅后将被害人小李带至新余市仰天岗附近对其进行殴打,挖坑将被害人小李埋至颈部,强行抢走被害人小李的手机,并离开。

       第二次,2019年被告人小王与小傅、小胡等在新余市中医院附近,拦下小林,强行从被害人小林身上搜走一部OPPO手机,之后四人将手机卖掉获得300元,用于上网、住宾馆等。

 

     

 

       新余市法院的游剑云法官通过案例给我们讲解了共同犯罪理论:一人既遂,则全体既遂。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人实施犯罪既遂了,那么就代表着全体参与者既遂。此时,就要按照既遂的情况,对共同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

 

   

 

       在与游剑云法官的交流互动中,学生们强化了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明确了在学习生活中一定要“提高鉴别力、抵制不良诱惑,做到自我安全防范”的观念。

       本次讲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进一步加强了新余市实验中学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提供了有力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