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关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以及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召开全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视频会,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强调,把落实“十项准则”作为师德师风建设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师德师风,不论是以前、现在、还是将来,都是老师必须遵守和坚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及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是以我国知名教育家、学者和思想家陶行知先生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同时,先生指出:“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该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由此可见,为人师表,不仅要有丰富的学识,还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教育部对教师的职业行为制定出量化的行为准则,既是对新时期职业教师群体的要求,也是对教师行为的规范。不能不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教师的信仰和价值观出现了问题,要么师德败坏,猥亵性侵学生事件时有发生;要么唯利是图,把学生乃至家长当做谋利对象,与商人勾结贩卖无关的教辅或索要财物;要么放弃教师尊严,嫌贫爱富,巴结权贵,趋炎附势,不仅影响了师德师风,而且影响了整个教育行业。更为严重的是,为了一味追求分数,而将道德教育放后乃至弃置。当然,这些问题教师,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并非全部,大多教师还是尽职尽责的。
其实,师德师风问题错做复杂,因为教师的素质也是千差万别,所以教育部一直对教师的行为规范力所能及地做着努力。从早在2013年的《师德十条红线》到最近的《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笔者看来,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最明显的就是2013年的《师德十条红线》中第五条“体罚”消失,《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第五条则做出“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的规定,这不能不说是教育观念的一种更新和推进。
作为教书育人的教师来说,既有教育孩子读书学习是义务和权利,也有教育孩子“人生之道”的责任,无论义务还是责任,都是职责所系。然而,众所周知,小学孩子对是非多对错基本上是没有辨别能力的,按照之前所谓教育专家和社会公知的意见来说,对孩子的教育的教育不管老师和家长,一刀切地要求说教,不能有体罚,一旦某个孩子被老师体罚,轻则是家长“校闹”,中则是舆论口诛笔伐,造成的结果就是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或课堂纪律,老师都是“骂不得、说不得”,“体罚”,哪怕是轻微的“体罚”,舆论和公众不管这个孩子无论犯了怎样的错误,都是上纲上线地指责老师,那么,“说不得、骂不得”的熊孩子怎么办?作为老师就不能不考虑“明哲保身”,咬牙放任自流。要么放任、要么劝退(因为我教不了)。之前发生在陕西神木的几个未成年打死初中女孩的案件、还有湖南12岁男孩弑母案,不能不说是有教育失当的因素在里面。因为老师不能不顾忌“是的十条红线”中的“不得体罚”。
此次《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不得体罚学生”淡出,用“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所替代,在我看来,这释放了一种积极的信号,就是将教育的权利和责任还给了老师,对于一些不遵守课堂纪律、违法校规校纪的熊孩子,可以给予轻微适当体罚,唯有如此,可以让孩子认识到错误并记住。当然,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对于熊孩子适当的“体罚教育”是自古以来就有的。
但是,作为教师,不能说给予轻微体罚的权利,就任意折腾孩子,这是所不容许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也作出规定:“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也就是说,需要中小学教师既要坚守师德师风,严慈相济、严格要求学生,也要把握严格的度,不能给孩子的心理造成创伤和阴影,要因材施教,因孩子的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适当的教育惩罚措施,才能使教育走上良性轨道。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体罚”的淡出,无疑是将教育的权力还给了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