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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深化法制教育,加强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近日,我校邀请了新余市法院游剑云法官走进校园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为我校全体学生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法律知识讲座。
游法官通过近年青少年团体范罪典型的案例,以提问的方式为学生分析、讲解了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
游法官通过案例给同学们讲解了共同犯罪理论:一人既遂,则全体既遂。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人实施犯罪既遂了,那么就代表着全体参与者既遂。此时,就要按照既遂的情况,对共同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
在与游法官的交流互动中,学生们强化了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明确了在学习生活中一定要“提高鉴别力、抵制不良诱惑,做到自我安全防范”的观念。
本次讲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进一步加强了实验中学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提供了有力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