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
1、检查早晚自习及上课期间各班学生纪律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并做好记录。
2、检查学生就寝情况并做好记录。
3、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报告领导。
二、具体安排
星期一:刘飞
星期二:李望
星期三:付成
星期四:杨欢
星期五:廖余凤
星期六:梁蓉
星期日:罗仙
其中: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 就寝:刘飞、罗仙、梁蓉
星期二、星期三 就寝:李望、付成
星期四、星期五 就寝:杨欢、廖余凤
三、总负责:胡志国、黄维思
职责:督促班主任值日,组织参与有关检查;处理前一天有关违纪问题。
新余市实验中学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