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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实验中学关于做好有关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0

各处室、班级:

      为了落实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有关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疾控字[2018]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就学校做好有关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相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年级各班严格遵照执行通知要求。

一、结核病防控工作的背景:

      近期我市某学校相继发生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

二、结核病防控措施及要求:

1、明确学校为结核防治责任主体,各班主任为防治第一责任人,校政教处为防治联络部门。

2、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了解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和心理疏导工作。

3、各班主任在严格落实传染病报告,督促做成晨午检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及内容的巡查。

4、对咳嗽、咳痰、发烧两周以上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关切,主动劝导学生进行结核病筛查。

5、政教处各班主任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课任老师的健康状况。

6、要加大防核的宣传工作,各班出一期防结核病的黑板报。

7、对换患结核病的学生,班主任要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复查。

8、学生复学要留疾控预防控制机构的证明,未有复学诊断证明者不得复学。

9、各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班级学生患病情况并督促学生及时治疗。

10、各教室、寝室要求做好卫生,保持教室和寝室通风透气,切实做好结核病的预防工作。

 

 

新余市实验中学

2018月5日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