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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颂歌献给伟大祖国”第三届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0

各处室、年级组:

      为热烈庆祝建国70周年,激发全体师生爱国热情,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同时也希望通过本次活动丰富和活跃校园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我校决定2019年4月下旬举行校园合唱节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颂歌献给伟大祖国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2019年4月下旬。

活动对象:高一、高二以及初一、初二。

三、活动内容

(一)“颂歌献给伟大祖国”合唱比赛

      1、每班合唱曲目两首,其中一首从以下合唱曲目中选择:《国歌》《歌唱祖国》《今天是你的生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我和我的祖国》《唱支山歌给党听》《我的祖国》《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爱我中华》《走进新时代》。活动分年级举行,各班从以上十首曲目选择一首,尽量不重复。

      2、另一首围绕“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共产党、歌颂伟大新时代”自由选择。

(二)各班在学校举行合唱比赛前后要认真组织“每天一歌”活动,由班长或文艺委员组织本班学生利用下午课前或课后开展歌咏活动。

四、具体要求

       本届校园合唱节恰逢建国七十周年,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拓展活动思路,突出活动主题,创新活动方式,营造我校活力四射的校园文化。

      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活动的参与对象延伸到每一位学生,让同学们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学会感恩、学会合作、学会团结。

      正确处理开展活动与学习的关系,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并确保安全,严格按照活动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申报、准备和演出。

      各班将节目单于3月底报给年级组长和音乐教师。

      班主任要认真负责、协助学生编排节目,音乐教师作好艺术指导。

      每班必须统一服装并化好妆,配备小红旗等道具。

 

新余市实验中学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