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对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出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条例》是应新时代而生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指引党支部建设向好发展的“顶层设计”,属于“前半篇文章”。而要确保《条例》中的各项要求落细落实、落地见效,不断开创新时代党支部建设工作新局面,就必须重视并做好“后半篇文章”。
要在思想观念上“更新换代”。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指引着行动的方向和力量,思想上“差一点”,行动上就会“掉一截”,“紧跟上”才能确保不掉队、不落伍。《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各级党组织要充分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列精神和要求,更新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时代党支部的建设上来,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确保《条例》能够充分发挥制度优势,释放制度力量。
要在能力素质上“升级换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条例》针对党支部建设薄弱环节和党员群众呼声,着力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明确抓支部的关键是抓书记这个“牛鼻子”。“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这是《条例》对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的明确规定,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本质要求。党员干部必须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努力克服本领恐慌和能力短板,着力加强专业化能力提升,主动适应党的建设事业发展需要,自觉担当历史重任,锻造善谋全局、攻坚克难和群众工作等过硬本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头雁效应”。
要在工作方式上“提质增效”。《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这些制度内容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也划定了“红线”,压实了“责任”,指明了“方向”。实践表明,党支部建设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工作量大、重若丘山的复杂工程,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实践工作中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学会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推陈出新,形成鲜活明快、富有创造性、前瞻性的工作思路。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好作风,保持敢想、敢闯、敢干的精气神,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工作效能,推动新时代党支部建设事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