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实中党字【2020】31号
新余市实验中学支部党员“四岗”规范要求
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结合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市活动,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努力服务人民,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学校发展,推动学校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党建“三化”要求,现就有关设立党员“四岗”工作规范如下:
一、设立党员“四岗”:
(一)爱心示范岗:寄宿制学校管理任务繁重,开展党员教师“三进一联系”(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问题学生),开展为学生献爱心服务,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比如晚上查寝,维护上(放)学秩序,学生生病送医、食堂陪餐。帮助解决学生生活难题,值班值守服务,不计报酬。
(二)育人先锋岗:落实立德树人,弘扬敬业爱生的高尚师德。针对学校“问题学生”集中实际, 组织党员干部和教师与家长合作,开展“一对一”联系帮教转化,落实责任制。以育人为本,关心学生生活,关爱学生成长,关注学生的发展。使全体党员干部和教师不忘教育初心。
(三)教学示范岗:开展“站好讲台、管好课堂、教好学生”活动,鼓励党员教师聚焦课堂改革,勇于教学创新,组织党员优质课展示活动,帮助教师提升核心素养,做一个受学生“喜爱”的好老师。
(四)志愿服务岗: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党员教师利用休息时间开展颐养之家慰问老人、公益服务、扶贫济困、创文明城奉献爱心。
二、具体要求:
1、全体党员要积极参与“四岗”活动,在活动中建功立业,在活动中完善自己,在活动中推动党建和学校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示范引领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党支部要加强设岗定责工作督促检查,年终要总结考评,评出星级党员,并予以表彰公布。
新余市实验中学党支部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