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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实验中学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新余市实验中学    时间:2022-08-27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安全文明骑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城市,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新余市实验中学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两车”)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打防并举、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依法依规加大对“两车”综合治理力度,提升全校师生文明交通素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组织领导

成立实验中学“两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黄余平任组长,副校长胡传芳、黎海、刘飞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年级主任任负责人、各班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保卫处胡志国为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保卫处负责、体育组配合。

、工作目标

1.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宣传屏、家校微信群、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对全校师生开展教育宣传活动

2.对学校教职工驾乘“两车”,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未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

3.加强对全校教职工驾乘“两车”、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等现象进行劝导,通过劝导,让师生驾乘两车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头盔佩戴率达90%以上。

四、治理重

改善教职工驾驶“两车”、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现象。

五、实施步骤

综合治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9月30日)

全体师生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校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安全教育活动,强化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宣传力度,周密筹划全面启动治理工作并邀请交警支队来学校做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每位教职工,每位学生及家长入脑入心知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二)中攻坚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排查校内摩托车、电动车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宣传,通过警示教育、宣传培训提高全民自身防范电动车火灾意识。排查不满16周岁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及未满18周岁违规驾驶摩托车行为,学校加强并通知家长进行沟通教育。

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2023年3月底)

结合实际,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工作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灾隐患排查、交通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因地制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学校整体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开展“两车”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行和路畅通,提升城市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必须站在关所有师生生命安全的高度严抓落实。

2.强化举措,压实责任

举全校之力,要进一步深化骑摩托车、电动自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学前第一课、每周放假前加一课等方式开展宣传;保卫处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查机制,广泛党员教师、志愿者、学生干部做好文明劝导工作;要进一步部门动,合交通部门片区民警齐抓共管。

3.加强督查,追责问责

各职能部门、年级主任任作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自查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学校领导要经常加强抽查督查凡是校领导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一律通报批评;凡是被交警登记上网公布者,教师一律扣罚绩效工资,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学生一律记录档案。

 

 

                                      新余市实验中学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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