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实验中学
详情
第十五届新余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的通知

 新余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新余市中小学电脑

制作技能提升活动暨组织参加第十五届江西省

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的通知

 

区)教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职教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普及信息技术知识,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中职学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根据江西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江西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的通知》(赣电教字【2015】48号)精神,我市将继续举办第十五届新余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现将《第十五届新余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组织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加强领导,要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既要抓好普及工作,又要进行重点辅导推出精品,要根据《第十五届江西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作品评分细则》的要求,在思想性、科学性、规范性、创造性、艺术性及技术性方面有所突破,创造出体现生活、体现时代的有新意的精品。

二、本届活动的规则与往届相比有所修订,请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认真研读《第十五届新余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组织方案》和《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见附件)。

三、参赛要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评选类项目各类别均应有作品参赛,其中规模较大的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高中)其作品不少于10件,其它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初中、小学)和其它市直学校(含中职学校)及县(区)城区学校应不少于5件,各乡镇中学及中心学校不少于2件作品参赛,其它学校也可申报参赛。指导教师和学生必须对所参加项目的形态界定、参赛作品成果材料有充分的了解和研究,要保证参赛作品材料的规范和完整。参赛作品要求由学生独立制作完成,并严禁简单模仿和抄袭。

四、作品报送严格按照《第十五届新余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组织方案》要求上报。县(区)学校作品由县(区)电教站汇总评选后统一报送。

五、经省级评审选拔参加全国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的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要参加省级面试及接受相关作品修改指导。

联系人:彭潇;联系电话:6416602,电子邮箱:5420688@qq.com

 

附件:20160108第十五届新余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组织方案

 

新余市教育局

2016年1月7日